去行政化摈弃“无过便是功”

  基层人士认为,推行国企经理层契约化管理有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开,不仅国企去行政化迈出第一步,也为国有资本监管从“管资产”转变创造了更好条件。

  首先,拓宽了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渠道。王书坚认为,山东省实行的国企经理层契约化管理是比以往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开。市场化选聘机制在企业内部培养和党政干部“转企”的基础上,增加了从市场选聘的渠道,有助于选拔更具备企业家特质的人才来管理企业。

  其次,国企去行政化破冰,为“管资本”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认为,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导致了国有企业官僚作风严重、效率低下,无法满足“管资本”导向下资本运作需要的时效性。契约化管理后,经理层的自主性提高,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同时,过去的国企干部考核模式对决策失误的追究较为严格,缺乏相应的免责机制,致使一些国企负责人面对“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畏手畏脚,抱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保守行事,导致错失战略机遇。契约化管理的国企高管不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考核,只需要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而可以充分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决策。

  第三,国企高管初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时培伟认为,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已经在山东省管企业经营管理班子层面实现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有助于打破国有企业的封闭和固化,为国企带来活水,激励国企管理人员干事创业。

  引入市场化机制,对经理层实行契约化管理,既是对国企内部机制改革的反向推动,也是对外部监管方式改革的倒逼。一些企业负责人也指出,经理人的职业化仍面临审批制度的制约,国企去“行政化”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开进等人认为,虽然合同规定了国企经理层的权力,但是监管部门、董事会对企业经营行为干涉过多的现象也需进一步约束。在具体经营业务上,国资监管部门还需要继续放权给企业,减少层层审批;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顶层设计仍需进一步改革,尤其要明确企业“四大班子”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