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李某网帖所述的“暴力执法者”协勤张某,以个人身份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告李某和帮助李某在网上发帖的赵某犯诽谤罪。2015年3月2日,李某以故意伤害罪反诉张某,5月20日,曹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

  7月10日,山东菏泽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诽谤罪名成立,情节严重,鉴于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诽谤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赵某无罪。被反诉故意伤害罪的张某无罪。7月15日,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完)(原文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