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山东省环保厅将对其采取限批措施,所有与此相关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将一律不予批准。同时,环保厅也要求当地采取应急性减排措施与持续性打击违法排污等长期性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2010年,山东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根据要求,辖区内连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辖区内环境质量严重超标且长期没有改善,辖区内土、小企业泛滥且长期得不到解决,连续发生群体性越级环境信访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存在其他突出环境问题且久拖不决的辖区存在以下情形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