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城区虞山大道再次发生惨烈交通事故。一名女司机驾驶奔驰轿车将两名行人撞倒,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身亡。“对向一辆车开远光灯,我什么也看不见。”肇事女司机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因为自己被远光灯晃了眼。据了解,今年以来虞山大道已发生3起死亡事故致3人死亡。

  11月26日晚7点30分,历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虞山大道郭店镇卫生院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奔驰轿车撞了两名行人,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接警后,民警赶到了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停在路边,车旁一摊血迹,还有一部苹果手机,一只鞋,事故中受伤的两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勘查,一名声音颤抖的女士找到民警,自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经过询问,这名女士姓张,她当时显然被突发的事故吓蒙了,语气哆嗦颤抖,反复说自己撞了人,人已经送医院了。”办案民警说,经过核查,张某确为肇事奔驰轿车的驾驶员。

  据了解,事发当晚张某驾车去姚家村的姐姐家拿鞋,撞人时刚从姐姐家出来,正在回家的路上。

  “对面一辆大货车开了远光灯,远光灯一闪,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张某说,自己被远光灯闪了眼,加上前两天下雪路滑,她只顾看路,没注意路边的行人。

  历城交警介绍,事故中受伤的两名行人一人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11月27日死亡。记者梳理发现,在该起事故发生前的11月6日晚,虞山大道也发生了一起死亡事故,两名下车检修故障的大货车司机被轿车撞倒,其中一人伤势严重当场死亡。

  “今年以来,在虞山大道已经发生了3起死亡事故,3人在事故中死亡。”历城交警大队宣传科负责人孙嘉说,虞山大道事故多发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虞山大道属于新修道路,路况好,车辆相对较少,驾驶员容易麻痹大意。另一方面,3起事故中有两起都发生在晚上,驾驶员滥用远光灯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孙嘉介绍,驾驶员在行驶中被对向车道车辆开远光灯晃眼会使眼睛处于“短暂失明”状态,危险程度相当于蒙着驾驶员眼睛行驶100米甚至几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