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已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这个实施意见,我省将对公立医院进行五个方面的改革:

  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为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部分,通过提高诊疗、护理、手术、床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补偿。
  同步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
  2015年东营市、潍坊市、威海市先行开展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明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