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济南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与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分成四个小组对济南市部分重点企业和单位,在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执行方面,进行了检查。长清区一工地负责人居然表示,“没听说过。”
  11月29日上午9时起,检查组兵分四路,对济南市热电企业、工业企业与施工工地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处工地对此置若罔闻。

  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要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据济南市环保局应急处工作人员介绍,29日上午,他们在位于长清区的一个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忙碌作业,旁边是一个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渣土堆。
  长清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块土地此前情况更为糟糕,不仅唯一的道路没有硬化,而且垃圾遍地、裸土面积很大。据他介绍,虽然此工地在经过处罚后情况有所改观,但从现场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应急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同样位于长清区的绿城兰园项目工地,除了在通往工地的道路上渣土大量撒落之外,该工地洗车台完全闲置,洗车台前摆放的桌子居然成了工人们的临时食堂。
  该工地有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工地大门前更是一片泥泞。“虽然雪后比较湿润,现在不会产生太多扬尘,但这些泥土被带到马路上去,干燥后仍然会造成扬尘污染。”应急处处长张成志告诉记者。
  “我没听说下应急通知啊。”更让应急处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该工地的一名负责人居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济南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事情。
  那么,对于发现的违反应急响应的企业、工程项目等该如何处罚?查阅2013年印发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现,条文中规定了每个部门的职责,如城乡建委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环保局负责检查各个企业等,但是,应急方案中并没有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