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名并谎称自己为北大法律研究生、律师、法院公务员,通过QQ先后结识7名年轻女子,后借口缺钱实施诈骗,累计骗得106万余元。日前,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王某以诈骗罪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从2012年9月份开始,王某通过QQ结识了李某。在网络聊天中,王某谎称自己名字为“王超”,老家是东营,从小跟着叔叔在北京工作,现在在东营市司法局工作。为了骗取李某的信任,王某还向李某讲解一些编造的律师经历。互相熟悉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期间,王某先后以买车、做服装生意、赎回抵押房、考公务员等理由向李某借款612900元。骗完钱后,王某以各种借口进行敷衍,经过李某一再催逼,王某仅归还很少一部分,后来干脆更换手机号码。

  记者了解到,李某并非王某诈骗的唯一女性受害人。2012年8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乙。王某伪造了“王超”的身份证和供销小区房子的房产证。2013年4月份,王某谎称其已考上莱州法院公务员,王某还购买法院工作服到过王某乙住处。在获得王某乙的信任后,王某“原形毕露”,开始以做服装生意、考公务员、工作调动等理由多次向王某乙借款,累计120100元。

  此后,王某继续以“王超”的假名,又先后以交朋友、处对象的名义与5名女子交往,以律师等虚假职业信息骗取对方信任,然后骗取钱财近40万元。在催还欠款无果的情况下,上述7名年轻女子纷纷报警。

  2014年3月28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利津警方抓获。经查,王某累计诈骗106余万元,用于赌博、还债以及个人消费。

  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记者 张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