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王先生因在家开的超市内售出的火腿肠生产日期被修改过,被处罚了3000元。对于这笔罚款,王先生表示因不知道火腿肠生产日期被改过,觉得非常冤枉。

  火腿肠生产日期被查出转码

  王先生在临沂市罗庄区滨河五河口闸口附近开了一家超市,“我本来一直销售双汇牌火腿肠。”王先生说,大约2年多之前,一个自称江泉火腿肠厂销售员的人向他推销江泉火腿肠。由于觉得价格公道,而且又是当地企业也放心,王先生随即不再销售双汇火腿,转而要求该销售员定时供货。

  今年4月27日,王先生又要求销售员沈先生来给他送货。“这次送了一箱,总共有68包,生产日期是4月1日的。”王先生说,这种火腿肠的保质期是3个月,超市平时的销售情况还不错,在剩余的两个月内将一箱肠全部售出完全不是问题。

  王先生没想到,在火腿肠卖了半箱之后,自己迎来了大麻烦。5月12日,罗庄区册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来超市抽查时发现王先生销售的火腿肠生产日期存在转码问题,下达了要求其缴纳3000元罚金的决定。

  “我根本不知道这个火腿肠生产日期经过转码了。”王先生说。沈先生所穿的服装和驾驶的车辆上都贴着江泉火腿肠厂家的标志,所以他从未产生过任何怀疑。如今发生这种情况,王先生赶紧与送货的沈先生和江泉厂家都取得了联系。

  “开始送货的人还接我的电话,并且表示愿意处理,现在已经不理我了。”王先生说,江泉火腿肠厂家也传来消息说,厂里的送货员中,没有姓沈的员工,对王先生超市发生的事,完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