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到山顶的地方,两名女生走在前面,准备翻过一个大石头,郑某某突然扑上去,将两名受害人摁倒在地并加以控制。一名受害人问郑某某到底想干什么,郑某某说:“我就想要钱。”这名受害人就将自己携带的50元钱递给了他,郑某某让她搜另一名受害人的包,搜出40多元,郑某某嫌少,没有要,还问受害人怎么这么穷。

  据郑某某交代,此时他感觉到了害怕,提出将两名女生送下山,途中还解开捆绑两名受害人的电线,让她们吃饭;下山路险,途中他还多次解开电线,并最终将之前抢得的50元还给女生。

  快把两人送下山时,郑某某曾询问两名受害人,是否会报警。其中一名受害人回答说:“你烦不烦人!”据两名受害人说,最后郑某某还折返,送了一些樱桃给她们。

  徂徕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立即汇报刑警大队,并迅速展开调查,22日上午,将在家睡觉的郑某某抓获。经初步审讯,郑某某此前无前科,此次作案为临时起意。兴峰律师事务所的邓泰峰律师说,根据刑法,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抢劫,最少将会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