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室易寻,哺乳室难觅

  5月17日,在济南一家大型商场里,50位年轻妈妈上演了一次独特的“快闪”——她们怀抱婴儿,在人来人往的商场大厅里解开上衣,进行哺乳。“想让更多人关注母乳喂养,并且给予母乳喂养更多的便利和支持。”一位参与活动的母亲表示。

  记者采访的十多位职场妈妈中,只有一位所在单位设置有专门的哺乳室供女职工“背奶”——所谓“背奶”就是哺乳期女性在工作间隙利用工具吸奶并储存,下班后再把母乳背回家。有的职场妈妈使用企业的储物间、会议室“背奶”,大多数只能利用公共洗手间,还有的因为难以保证哺乳,在产假结束后就停止了母乳。

  早在1991我省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要求,女职工超百人的单位应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有5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建立母乳喂养室。不过,时隔24年,这一规定的实施却并不尽如人意。据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如今93%的受调查企业仍未配备哺乳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企业为吸烟人群提供了专门的吸烟室,沙发、茶几、烟具一应俱全,让不少“背奶”妈妈感到委屈。

  “在母婴设施设置上,我们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有着留英经历的济南妈妈田雨告诉记者,在英国,不管是大型的商场超市还是小型的餐厅宾馆都会设置独立的育婴室。“我们现在还停留在争论‘公共场所哺乳是否是不礼貌、不文明’的层次上,假如我们的公共设施能够提供便利的哺乳环境,哪位妈妈愿意在街上袒胸露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