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会救助标准需主动告知!山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告知工作机制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齐静

  政策知晓率不高、向群众主动告知不及时等问题,影响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有效开展。为解决好这一问题,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告知机制的通知》,在系统总结去年7月以来全省各地在社会救助主动告知方面所做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社会救助主动告知内容及重点告知对象,丰富完善了社会救助主动告知方式。

  《通知》明确,社会救助主动告知内容包括政策规定、救助标准、享受待遇信息、群众求助方式、监督渠道等,重点告知对象包括申请救助对象、主动排查对象、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社会救助申请条件、审核确认程序等事项向申请救助对象、主动排查对象主动告知,并根据各项政策规定的调整变化更新告知内容;要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标准予以主动告知,并随时更新现行救助标准;要将享受待遇开始时间、享受金额、发放时间及享受待遇停止时间及原因等信息向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主动告知;要梳理目前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监督渠道,将社会救助热线、部门监督电话及民政部门网站互动平台等信息予以主动告知。

  在社会救助主动告知方式方面,《通知》提出要通过面对面宣传、信息化宣传、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广泛告知社会救助政策。各地民政部门既要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摆放、村(居)醒目位置张贴、“大蓬车”宣讲、户户通“小喇叭”广播,以及联系帮扶、摸底排查或调研走访时主动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讲工作,也要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手机APP、二维码、短信提醒、电子屏等手段,做好社会救助主动告知工作。同时,还要利用社会救助热线、网络监督平台等渠道,对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及时按照政策做出解释和处理,并主动告知处理结果及理由。

  此外,我省还不断加大对民政工作联络员、结对帮扶干部、村(居)干部以及网格员、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等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能做到随时随地为群众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将社会救助主动告知与“解忧暖心传党恩”、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充分利用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和第三方机构,结合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在做好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工作的同时,对主动发现的有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协助其上报家庭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救助或纳入相应监测范围,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