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烟台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向大会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烟台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守初心,着力兑现胜诉权益。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强化执行攻坚,开展“烟台执行再行动2020”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0997件,执行到位金额144.8亿元。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处置案件304件,涉及土地资源9302.3亩、海域资源34006.8亩,为当事人实现债权5.4亿元,帮助121家企业化解债务。强化财产网络查控,查询、冻结银行存款51.78亿元、证券0.85亿股,查询房产8256套、车辆15112辆。

  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标的物745件,成交额16.5亿元,溢价率336.3%。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失信名单4711例,限制高消费27828例,限制购买机票、高铁票94627人次,8537人主动履行义务;查找被执行人5379人次,罚款114万元,拘留90人次,判处刑罚2案3人,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一起涉某村委会执行案件中,及时解冻该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防疫物资,释放司法善意,助力共度时艰。

  完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充分保障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案件占99%以上,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议事规则,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健全改发案件双向交流、典型案例指导发布等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二审发改率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

  实行静默式监督管理,线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四类案件”监督,建立院庭长监督管理可视化平台,提高审判监督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将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市法院新入额法官一律到基层法院锻炼,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法官人均结案281件,83名法官结案超过5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