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烟台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向大会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据悉,2020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57446件,结案161869件,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上升6.25%、5.72%。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13215件,结案13521件。

  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13件。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25件244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5人、罚金1202.8万元,执行到位涉黑涉恶财产2.2亿元,移交涉案线索10条,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严惩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诈骗等案件1573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48件,审理了涉案金额26亿元、受损群众3500余名的管延浩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案件43件,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广应用刑拘直诉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批准690件,不予批准25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35份,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力保障经济建设。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围绕“九大片区”建设开发等全市重点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企业200余家,征求意见建议72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世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13条工作意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完成两项一级指标、五项二级指标的营商环境国评工作。

  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9294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案件10150件,促进公平诚信交易。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案件4745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由市级领导担任破产案件协调人,统筹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审结破产案件103件,涉及资产81.5亿元,处置土地5807亩,审理的丛林集团破产重整案,稳定就业2600余人,使23家关联公司重整重生,入选山东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14条实施意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05件,审理的“波尔多”集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服务对外开放,出台保障自贸区建设的20条措施,审结涉外案件184件,办理司法协助120件,助推经济开放融合发展。

  全力促进法治建设。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制定15条司法保障意见,开通涉疫纠纷“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案件464件,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50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90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和解案件499件,成功率54.12%,付某被治安行政处罚案入选全省法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十大典型案例。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发布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75个,举办《民法典》进社区等普法活动88次,组织群众学生、企业职工等旁听庭审2000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