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1月28日消息,近日,由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烟台银行行长石学东涉嫌受贿罪、违法放贷罪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并判处石学东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