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17日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按照此前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本月20日前,各市需完成省平台与本市医保核心平台的对接,高质量完成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改造;月底前,每个市先行接入2家以上医院,作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医院。
据悉,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指,本省通过把各市医保系统与国家建立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相连接,实现省内参保患者在外省门诊看病就医和外省患者在本省看病就医,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应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不需要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一种便民制度。
目前,门诊能够跨省联网结算的全国只有三个片区(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按照国家试点任务和山东省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省本级和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滨州5个市,作为首批纳入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试点地区,今年12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并完成跨省联网结算测试(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等因素,国家要求每个省须经国家验收后再确定具体开通时间,实现门诊跨省联网结算);其他市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
门诊异地就医结算人员主要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国家规定以上人员可以办理联网结算,允许各市按其规定给予其他异地门诊就医人员备案。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异地就医前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除可到各级医保经办大厅经办窗口办理外,还可以通过各市医保局网站、鲁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备案小程序、电话等多种渠道办理;经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开通门诊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医保待遇方面,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备案管理、病种范围等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执行。即除医保目录执行就医地的外;其他医保政策参保人是在哪个市参保,就执行哪个市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