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接到市民举报,在市城区东昌路有摩托车“炸街”!同时存在闯红灯、没有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聊城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调取了该路段的视频监控及时固定违法证据。

  经查,被举报摩托车在11月6日20时09分自站前街友爱路路口北侧出发,“炸街”行驶经东昌路自西向东,于20时24分出现在东昌路中华路路口,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连续四次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在机动车道内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指挥中心随即将警情通报给城区执勤四大队处置,执勤民警马腾云立即展开行动,最终在11月7日上午查获违法嫌疑车辆鲁P**867及驾驶员杨某。违法行为人杨某对违法行为无异议。经核查杨某刚满18周岁,还没有考取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综合其多项违法行为,辖区大队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法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罚款115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炸街”一时爽,落网泪两行!你敢“炸”,交警就敢抓!聊城公安交警在此奉劝那些肆意“放飞自我”、毫不顾及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年轻人,多一点文明意识、法律意识,青春纵然激情四溢,但马路不是赛车场,更不是游乐园。一时的肆意,挥霍的是青春,损耗的是健康,危害的是安全,很可能思想一放松、骑车一放飞,就付出生命、安全甚至触犯刑律的代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和谐的交通环境,停止“炸街”,别再“作”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士军 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