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改革和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近日,高新区纪工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淄博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纪光平违规接待问题。纪光平在任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期间,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和11月,购买高档酒水和高价陶瓷用于公务接待。2020年8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纪光平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管理员张海霞违规接待、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张海霞在任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期间,经办购买香烟和陶瓷用于公务接待;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日,张海霞在公务出差期间,借公务活动之机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审查期间,主动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20年8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张海霞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造价部副经理刘潭波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日,刘潭波在公务出差期间,借公务活动之机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审查期间,主动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20年8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刘潭波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自律,守住底线,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以身试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和严管厚爱。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改革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遵守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为高新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