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敬老月”来临之际,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6%,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市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意见》要求,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合理用药、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和“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要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要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诊提供便利服务。
《意见》强调,全市要加强康复和护一批二级医院转型发展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推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要做好康复和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服务能力;要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要深化长期照护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范要求为失能、失智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要完善安宁疗护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项目;要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在全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意见》还对强化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