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优秀本土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济南市市中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7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

  选聘范围和条件包括:具有市中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进取心、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调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者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的;为现任村(居)“两委”成员的;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的;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选聘工作将由市中区委组织部委托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公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信息、各考录环节公示名单将通过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和“品质市中·活力党建”官方微信号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9:00至1月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据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村“两委”干部核定职数。聘用人员如与任职村“两委”班子成员有需回避任职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须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据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薪酬待遇每月5000元左右,含基本报酬、绩效奖励、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合同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街道考察考核合格的,可延长一个合同期;合同期内进入村居“两委”班子的,解除劳动合同,报酬待遇就高执行。“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统一纳入市中区“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非正式党员的,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任期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按程序发展为党员,可依法进村“两委”班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