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年轻妈妈骑车载着孩子逆行被查,选择观看视频写约定书。

  9月3日起,济南交警在历下试行非机动车、行人轻微道路交通违法“5选1”教育惩戒管理模式,闯红灯或者逆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可以选择发朋友圈集赞等方式,来替代罚单(详见9月4日03版)。经过两周试行,济南交警决定,即日起,将这一柔性执法的办法在全市路口、路段推广。

  俩年轻妈妈被查选择看视频

  9月18日上午9点40分,济南经十舜耕路口,一名年轻的妈妈骑着电动车在路口逆行时,被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拦下。“逆行多么危险啊,你还带着个孩子,孩子也就1岁多吧?”民警一边批评教育这名妈妈的鲁莽,一边把她带到了路口西南角。

  民警告诉这名年轻的妈妈,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被处罚的方式。一是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二是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三是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十不准”法规条文,几句话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四是现场观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大约20分钟;五是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这名妈妈选择了观看警示教育视频。1分钟后,又有一名年轻的妈妈,骑车载着1岁多的孩子逆行被查,她同样选择了观看视频的方式。“知道错了,以后注意。”2位年轻的妈妈一边观看视频,一边对交警表示歉意。

  三成人选择发朋友圈集赞

  2017年以来,济南市借助文明城市创建,加大了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管理。但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依然高发,个别路口特别是人力投入较少的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现象更为突出。

  9月3日开始,历下交警先期在辖区试点非机动车、行人轻微道路交通违法“5选1”教育惩戒管理模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其中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十分新鲜,成为济南市民热议的话题。

  记者从历下交警大队获悉,试点两周时间内,历下交警已经通过“5选1”教育惩戒模式查处违法行为人1093起,其中接受罚款的132起,选择路面执勤209起,抄写“十不准”342起,观看警示视频36起,选择发朋友圈374起。

  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教导员秦卓弘表示,从人群来看,外卖小哥最愿意选择缴纳罚款,主要是因为该群体急于赶时间。

  执法效果:民警和违法者都能接受

  “这样的教育惩戒模式,让市民在自主选择中,主动配合执法,减少了与民警的正面冲突。”秦卓弘说,一线民警查处的压力骤减,而市民的受教育效果却不打折扣。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安交管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一线执勤执法压力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对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正因如此,济南交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升学法用法、化解矛盾、打击违法的能力,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将品质作为执法考评的首要参数,让每一次执法都融入对秩序和规则的尊重,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查处的李女士一边抄写“十不准”一边说:“这个比罚我20元钱对我的心理冲击还要大,并且在抄写的过程中我还学到过去所不知道的一些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规则。”“发朋友圈不好意思,怪丢人的,还是自己在这儿学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