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轻信“刷单”,贪便宜被骗数万元,这些骗术请小心提防

  6月18日21时20分,王某荣(男,22岁,某高校学生)报警,称其在网上购买手机被骗35618元。警方立即侦查取证,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

  7月1日上午,济南长清民警兵分两路前往日照和淄博抓捕。日照抓捕小组在日照某职业学院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进、伊某昌抓获。淄博抓捕小组抓捕时,嫌疑人公某运离开淄博。民警分析嫌疑人回家躲避的可能性较大,连夜从淄博赶赴新泰市,于7月3日凌晨1时将嫌疑人公某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作案QQ号和微信号,用作案QQ号和微信号加入到各高校兼职群内,以“代买手机、极速退款”的伎俩诈骗。

  据了解,嫌疑人的第一种骗术,是利用购买的即时通讯软件账号,以刷单为由到各高校群内散布给淘宝店刷单得好处的信息,加好友,为取得受害人信任,嫌疑人先将购买手机的款项打给受害人,然后安排受害人在嫌疑人指定的商户购买手机,并将手机邮寄到嫌疑人指定地点,在手机到货后,嫌疑人又诱骗受害人做急速退款,然后由嫌疑人将手机退回,受害人在收到急速退款的资金后,扣除10元-50元的好处费,将剩余资金转回嫌疑人指定的账户。然而嫌疑人并未将手机寄回商家,而是获取手机的取货号后,将手机据为己有并处理变现。

  嫌疑人另外一种骗术是以代买手机的方式,冒充他人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称可帮受害人在淘宝店内抢购有促销活动的手机,在受害人将代买手机款打给嫌疑人后,嫌疑人迅速将骗取的资金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提现银行卡及找人洗钱的方式获利。

  7月3日,长清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公某运(男,20岁)、张某进(男,19岁)、伊某昌(男,19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生活日报记者 袁野 通讯员 房泽星 费聿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