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1号),我市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前,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已提前测算好数据,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千方百计落实所需资金,确保了我市养老金7月底前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5%,机关事业单位4%。本次调整共惠及我市19.57万退休人员,全市1—7月份共补发2亿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和省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滨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