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清晨6点半,东阿交警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早查整治行动,连续查获4起隔夜酒”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重点查处“三驾三乱”、“两闯两牌”、超员超载、违规载货、车辆改型、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6时许,在105国道发现一鲁JYZ***号轿车,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吴某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验,吴某酒精含量达45mg/100ml。经调查询问,吴某头一天晚上喝酒,在体内酒精未完全代谢的情况下,次日造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随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东阿交警又先后查处3起“隔夜酒”,鲁p6k*** 驾驶人赵某44mg/100ml,鲁R37***驾驶人尹某50mg/100ml,鲁P692**驾驶人韩某 55.2mg/100ml。

  交警介绍,饮酒后多长时间能够驾车,目前还没有统一衡量标准,因为每个人的身体代谢能力不同,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即使隔夜也未必降低很多,驾驶员一定不要掉以轻心。目前,东阿交警对于酒驾、醉驾天天有检查、天天有行动,而且检查不定时、不定点,在大小路口、街巷都有可能随机设卡,另外,交管部门使用的是与公安部直接联网的吹气式酒精检测设备,彻底杜绝了说情之风,不仅如此,公职人员一旦被查,交警还会抄告对方单位纪委等严重后果。所以提醒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就别喝酒。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