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后悔,我决心将酒戒掉,也会用亲身经历告诫他人酒后不驾车,经过这件事,我一定好好学法、守法,谢谢检察官的教诲和帮助!”在曲阜市检察院,涉嫌危险驾驶的杜某听到对自己的不起诉决定后激动地说。21日下午,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对杜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并对其教育训诫。

  2019年2月14日晚,因妻子刚生了儿子,平时极少喝酒的杜某一时兴奋,在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一杯白酒。酒后,杜某心存侥幸开车回家,行至儒源桥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杜某驾驶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9mg/100ml。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杜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杜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6月21日下午,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对杜某宣告了不起诉决定。

  此案是曲阜市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对杜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既达到了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彰显了法理中的情理,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