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在禁行范围内行驶,已经不会再受到交警处罚。”对这一在皮卡车主群中流传的消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是真实的。据悉,相关部门的正式规定将很快出台,皮卡车将不需要通过“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不受限行、禁行规则的约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的要求,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济南交警部门对皮卡车的管理规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首先,重新明确了皮卡车的概念。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中对皮卡有明确定义:多用途货车,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的结构,乘员小于5人,后排货箱栏板高度小于1500mm,总质量小于3500KG。

  济南目前将皮卡列为轻型货车,并对轻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通行规定。即:轻型、微型普通货车在除“解放路、泉城路、泺源大街、经十路、纬二路”等20条道路外的区域均可通行。如因物流配送、生产经营确实有通行需求的,可以办理非高峰期车辆通行审批手续。

  在即将实施的通行规定中,皮卡车将不作为普通轻型货车的一类进行管理,不需要通过“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不受限行、禁行规则的约束(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济南一位福特猛禽车主表示,目前各路口路面执勤民警已经接到通知,对皮卡车闯禁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19日从权威部门获悉,此事是真的,并且很快将会公布。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