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燕景广(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燕景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燕景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燕景广简历

  燕景广,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山东广饶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曾任山东省广饶县刘桥乡副乡长、西营乡党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花官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稻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7年10月任广饶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党组成员,2007年12月任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广饶县委常委、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援疆任疏勒县委常委、疏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0年12月任东营市环保局党组成员、调研员,2016年1月任东营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2017年5月至2019年4任东营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2019年4月4日,东营市纪委监委宣布对东营市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燕景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现场,燕景广表示,自己犯的错误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诚恳地接受组织对自己的处理。感到自己是一个受党培养教育30多年的老党员,犯了严重的错误,严重败坏了党风和党的形象,给党组织抹了黑,自己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深深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悔恨。愿意以自己为反面教材,警示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自己在今后做人做事上,都将以这次错误为惨痛教训,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做一个知法守法、遵纪守法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