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由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跳槽,在新单位又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就出现了“一人多户”的现象。工作人员表示,存在多个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通过销户提取、账户合并、账户转移方式办理,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了解,目前共有11577名职工存在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应予以规范。

  附表中所列职工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可按相应条件办理提取。

  二、职工调入本市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可将原来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并办理合并手续。

  三、职工调往济南行政区域以外单位工作,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9年6月10日,附表中所列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然没有按上述方式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将上述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个人封存户”中并予以合并,职工可通过下载“公积金官方APP”查询相关信息。

  五、附表中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个人封存户中合并后,职工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4月12日至6月10日期间,“一人多户”公示职工仍然没有按上述方式办理的,其账户将转移至“公积金中心个人封存户”中并予以合并。账户合并后,职工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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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赵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