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8日讯 今年1月,王岩(化名)在老家济宁市汶上县花60多万,全款买下了一套房子。这几个月来,为了搬到新房去住,王岩坦言自己“几乎跑断了腿”,但就是无法入住。因为这套房子的原房主,始终不肯搬走。

  王岩买下的这套房子是“法拍房”,即法院拍卖的房子。原房主不腾房,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王岩开始一趟一趟地往法院跑。

王岩拿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但因原房主不肯搬走,王岩始终无法入住王岩拿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但因原房主不肯搬走,王岩始终无法入住

  法拍房  

  看着越来越高的房价,从去年开始,一直在汶上县城租房住的王岩和妻子张琪(化名)产生了买房的想法。

  “也看了很多房子,但一直没遇到特别满意的。”王岩说,买房子是一辈子的事,一辈子可能也就只能买得起一套房子。

  王岩有一位在济宁市区居住的朋友,对方顺利购买了一套法拍房,价格要低于市场价一些。比照着朋友的购房经历,王岩开始浏览网站,并相中了一套汶上县人民法院拍卖的房子。

  “首先价格便宜一些,再就是房子的地段比较好,大小也合适。”王岩说,拍卖信息显示,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他和妻子打算着,租住的房子今年6月份到期,等房子竞拍成功后,紧着装修完,赶在6月份之前搬进去住。等安顿好之后王岩和妻子准备要个二胎,到时候把父母接过来一起住,也可以帮忙带带孩子。

  张琪今年34岁,比王岩小一岁,她嗔怪着说,自己跟了王岩十几年,从一家两口变成了一家三口,但却一直在租房住。眼看着终于要有自己的房子了,张琪怎么也没想到,过程会这么艰难,而且还看不到结果。

  十岁的女儿曾在放学后对张琪说,“妈妈,我同学笑话咱家一直在租房子住。”张琪听了很心酸,教女儿反驳说,“咱家已经买了房子,只是还没搬进去住。”  

  不腾空  

  即使如期付完了房子的全款,也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但王岩还是没能够让原房主从房子里搬出去。

  “房子竞拍成功之后,我知道这个房子有人住,但没想到对方一直不肯搬走。”王岩说,1月4日上午,经过多方二十余次的加价,他终于在网上完成了房子的竞拍,顺利拍下了这套房子。

  竞拍成功后,王岩高兴地给正在上班的妻子打了个电话,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几天后张琪还曾多次去这个房子附近看过,“根据地址和照片,我去认了认门。”张琪说,在竞拍成功前夫妻二人除了网上的拍卖信息外,对这套房子一无所知。去认门时的一个夜晚,张琪发现这套房子亮着灯,才知道房子是有人住的。

  “这是法院拍卖的房子,肯定是没问题的,到时候付完全款,裁定书也下来后,原房主肯定就会搬走的。”当张琪告诉王岩房子有人住时,王岩是这么想的。

  从法院拿到执行裁定书是在1月下旬,在这之前王岩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原房主,表示不会搬出去,希望王岩能把房子退掉,但被王岩拒绝了。

  “对方也提出了一些补偿条件,但我觉得不合适。”王岩说。

  后来王岩又接到过几次原房主的电话,对方依旧在传达相同的意思,并开始恶语相向。王岩在其中一次通话时录了音。  

  跑法院  

  实际上在第一次接到原房主的电话后,王岩就找去了法院。

  “法院这边一开始的意思是,当时拍卖条件上写得很明确,‘法院不承担腾房义务,买受人自行负责腾房。’”后来王岩从法院拿到了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书,记者从王岩提供的这两份材料上看到,均有“解除对某房产的查封,将该房产过户至王岩名下或者该房产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归受买人王岩所有”等内容。

  王岩拿着这些材料找到原房主,但对方无论如何也不肯腾房,为此双方还产生过肢体冲突。张琪也苦笑,明明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已经属于自己了,但自己和丈夫至今还不知道房子内部究竟是什么样子,唯一知晓的就是那道打不开的大门。

  王岩说,60多万的房款,其中有一半是自己向亲朋好友借来的,本想在办完房产证之后,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还朋友钱的。这下因为原房主的不搬出,自己不仅无法住到这套房子里,还办不下来房产证。

  无法与原房主达成一致,汶上县人民法院他跑了一趟又一趟。

  4月2日下午,汶上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苏先生在了解完情况后向记者表示,之前处理王岩房产问题的负责法官生病住院,将由新的负责法官来处理王岩的房产问题,“交接工作等会耽误一点时间,但会尽快推进这件事。”

  当天下午记者先后两次来到王岩购买的房子处敲门,均无人回应。

  第二次敲门时记者发现,房门旁贴了两张汶上县人民法院的罚款决定书,处罚对象是两位原房主。决定书中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本院依法拍卖的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原房主)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执行难  

  苏先生对记者表示,执行算得上是法院最难的一环。

  “汶上县县城,每年有几千起执行案件,但执行工作人员只有5人。”苏先生说,除了人少案多的现状外,在遇到的具体案子中,执行人员也会遇到各种难以进行下去的情况。

  “比如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执行人员怎么办?强制把孩子从一方那里抢过来给另一方吗?”苏先生继续举例,比如房产问题,被法院拍卖的房子,法院会事先给原房主下发通知,至于是否清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这套房子属于流拍,一直无人竞拍,难道房子要一直空下去吗?”苏先生表示,在对拍卖房进行清空时也会遇到各种具体的难题。

  竞拍成功者与原房主能协商好房产问题是最好的,但这种几率较小,“双方协商不成,法院自然会出面。”

  即使有法院的出面,也难免会遇到棘手的情况。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2012年3月2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腾出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长盛南四区某房屋,交付原告,同时被告人应向原告支付租赁费、违约金、房屋占用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7日指定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

  被告人在2008年10月6日将这套房屋转租给他人,租赁期限至2017年12月30日。经法院执行部门多次通知,被告人一直未能腾出房屋,且又于2017年10月1日将该房产转租给另外一人,租赁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被告人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再次被告上了法庭。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