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自4月1日起,山东公安机关全省大范围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全面开展。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对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齐鲁公安铁军,推进山东公安工作持续走在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山东公安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坚定支持下,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山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说。 

  首次集中开展大范围、大规模的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2018年年底,根据山东省委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今年1月2日,山东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意见》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立足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着眼于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对市级、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交流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厚爱。 

  据了解,这是山东公安机关首次集中开展如此大范围、大规模的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既是盘活警力资源的现实需要,又是丰富干部阅历的有效载体和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举措,在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目前,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山东公安机关局长异地交流任职已成为惯例,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还没有形成机制。山东公安机关此次开展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盘棋,突破只对‘一把手’进行跨市交流的做法,拓展交流范围、打通交流渠道、打破交流壁垒,统筹上下各级、左右各市、内外各行,盘活警力资源,提高配置效益。”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修春清介绍。 

  交流注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文关怀” 

  按照《意见》要求,山东各市、县(市、区)级公安局除省管干部外的班子成员和各派出所所长都纳入此次交流范围。对在同一市级公安局担任班子成员10年以上的、在同一县(市、区)级公安局担任班子成员10年以上的、在同一派出所担任所长5年以上的,将按照派出所、县(市、区)级公安局、市级公安局的次序,逐层逐级推动干部交流工作。各市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在全省范围内交流;各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各派出所所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本市、县(市、区)范围内交流。 

  对此次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必须注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从具体岗位、具体任务出发,讲求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岗位职责匹配,真正使交流干部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省公安厅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效能为目标,统筹做好省市、市县、县区、部门之间交流,突出抓好上下、左右、内外联动,实现多岗位、多领域、多层次交流。省公安厅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发挥交流干部的能力优势,综合考虑干部情况,精准了解干部特点,把交流的干部放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展所长、各得其所。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岗位缺什么人就用什么人,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干部交流无论是对事业发展,还是个人家庭,都是一件大事。山东公安机关将加强对交流干部的“人文关怀”,明确培养锻炼干部、进出平衡、职级对应和就近安排的原则,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够安身、安心、安业,增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新的岗位书写新的篇章。 

  补充新鲜血液,优化班子结构 

  据了解,山东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原则上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公安机关将以践行‘两个维护’引领这项任务落实,把思想认识凝聚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加强汇报沟通、落实工作责任、稳妥有序推进,以交流带来的创新、动力和活力推动公安工作提档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说。 

  山东省公安厅明确,领导干部交流不仅交流思想理念、工作经验,还将为领导班子补充新鲜血液,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真正实现交流一个干部、推出一个理念、推广一个经验、带动一地工作、维护一方平安,并通过干部交流工作,丰富干部阅历,有利于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新的环境中,更多地经历新事、大事、要事、急事,进一步增强沉着应对、果断决策的本领,丰富自身阅历,不断提高综合素养,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站好岗、守好业、尽好责;有利于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升实战决策指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管理队伍的水平,有利于跳出公安看公安,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角去思考和谋划公安工作,更好地兴业创业。 

  据介绍,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已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干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干部交流中的难点问题,省公安厅将组织专题研究。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摸清队伍情况,科学制定交流方案,合理安排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