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家住山西太原的王某来到省高速交警总队莱城大队,当晚她就被送进了拘留所。这已经是王某第二次来鲁,上次是在前年8月份,当时是跟家人一起旅游享受美好的假期,而现在吃下的苦果就是当年得意之时种下的。

  时间退回到2017年的8月17日,王某与家人一起自驾前往山东威海旅游。行程结束后,因为不满家人开车速度慢,王某将车停靠在服务区,用自制的号牌贴数字“8”贴在车辆号牌尾数“3”上,随后以每小时180km/h的速度飞奔回太原。

  欲速则不达,心急吃的热豆腐总是要付出烫嘴的代价。返程后,王某本以为使用号牌贴变造的号牌可以躲过超速抓拍,不料通过“交管12123”进行违法查询时,却发现自己在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辖区内有一条超速违法和通过电子眼抓拍到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记录。

  原来,王某自以为是的变造号牌被电子大数据系统自动识别报警,经民警核查后落实其两项违法,录入了违法处理系统。这才有了王某二度赶来山东。

  最终王某因为超速达到50%,而且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24分以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1日,一年多之后,王某最终来到莱城高速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罚。在行政拘留之后,王某还将面临满分学习,必须重新通过驾考科目一和科目三驾驶证才能恢复正常使用。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山东省内电子眼抓拍精准率较高,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假乱真,否则代价真的很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