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威海市纪委、威海市监委对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承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承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卡,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违规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群众纪律,滥用国有企业资源优势,侵犯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采购招标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承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威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威海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威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承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终止其中共威海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廉洁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