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赵冬苓在谈及近期学术造假等热点时表示,建议建立“污点艺人”惩戒机制。“吴秀波事件”“翟天临事件”爆出后,涉事艺人参演的一些作品就无法播出。“污点艺人”使市场风险不可控,使资本不敢进入影视市场。

  综观世界各国,当艺人出现社会丑闻或者做了一些违法乱纪之事时,对“污点艺人”都有一些惩戒措施。因此,赵冬苓提出建立“污点艺人”惩戒机制,可以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评判,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听证、申诉。

  赵冬苓建议,针对“污点艺人”,可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分级评判。比如建立进入市场的负面清单,清单中规定“污点艺人”哪些领域不能进入、多长时间内不能进入。在这个期间内组织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洗刷污点”,形成社会谅解。惩戒期满可以参与一些演出,“惩戒一个人不是为了一棒子打死一个人”。她说,希望把“污点艺人”本人和作品、制片单位分开,经过一定的时期后能够正常播出。

  此外,作为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赵冬苓提出了关于编剧著作权稿酬收费问题的建议。她指出,目前我国编剧和作家出版物在稿酬税收方面差距较大,国家考虑到作家的工作性质较为特殊,出版物也许数年才能完成出版,因而在税收方面有一定优惠政策。“但其实编剧和作家的工作性质是一样的,我们绝不能说汤显祖比不上曹雪芹。”

  她认为,不能只看到金字塔尖上的几个编剧,而是要看到金字塔中下层的广大编剧,他们要么几年出不来一部作品,一旦出版税收又很高,因而希望编剧的稿酬和作家的稿酬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