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2月26日讯 教育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基础教育司在会上宣布,2018年如期完成化解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任务。2018年全国超大班额占比降至0.5%,其中山东化解大班额的做法成为典型经验。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总有班数375.49万个,其中,大班额有26.5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7.06%;超大班额有1.87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0.5%。相比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减少10.3万个、减少了28.0%,超大班额减少6.7万个、减少了78.1%,为近10年来最大降幅,如期实现了“2018年底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的工作目标,并为2020年底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创造了有利条件。

  分学段来看,2018年全国小学共有班数275.39万个,大班额比例为6.49%,比2017年下降2.42个百分点,超大班额比例为0.47%,比2017年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国初中共有班数100.1万个,大班额比例为8.62%,比2017年下降4.98个百分点,超大班额比例为0.59%,比2017年下降2.53个百分点。分区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大班额比例分别为4.97%、9.42%、7.16%,分别比2017年下降2.21、3.67和3.51个百分点;超大班额比例分别为0.39%、0.87%、0.23%,分别比2017年下降1.28、2.46、1.93个百分点。分省域来看,2018年全国已有30个省将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湖北为2.07%),25个省的超大班额比例已经下降到0.5%以内;2018年全国已有14个省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其中北京、天津、浙江、上海已经消除了56人以上大班额。河南、湖南、河北、山东、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较重省份,2018年加大了工作力度,这8个省的超大班额减少数量均在3300个以上,其中河南减少1.4万个,湖南减少1.1万个。

  消除大班额是保障学生安全、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消除大班额作为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特别是解决“城镇挤”突出矛盾的重要任务。全国教育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一是制订专项规划。教育部从实际出发提出了消除大班额的分省细化目标,指导各省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2017年已全部完成。各省的规划明确了消除大班额的时间表、路线图,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抓住关键环节予以化解。二是做好源头控制。2018年2月,教育部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合理分流学生,适当稳定农村学校生源。教育部赴部分起始年级存在严重大班额的地方开展了实地督查和指导。三是强化重点帮扶。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实施了“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困难地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促进地方合理布局学校,增加学位资源供给。四是加强督导检查。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教育部组织了两次以消除大班额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督查,督促大班额比较突出的13个省份加大工作力度。五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任务较重的五省一市进行了约谈,督促地方切实落实消除大班额任务。六是积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各省在消除大班额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统筹资源,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如山东省从“人”“地”“钱”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为消除大班额创造条件,出台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政策解决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出台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单列新增中小学用地指标等措施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安排政府专项债券等措施解决学校建设资金问题。浙江省与各有关市县签订责任书,建立定期通报销号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2018已全面消除了义务教育大班额;建立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防止学生过度集中在热点区域热点学校;小学、初中98%的班级已分别达到45人、50人的标准班额。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大班额问题严重的贫困县支持力度,督促县级政府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二是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稳定乡村生源。三是制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建立消除大班额预警机制,督促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四是健全消除大班额监测制度,完善督查、通报、约谈制度,防止大班额反弹,确保如期平稳实现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