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代社会怎能还有“包身工”? | 中青融评
近日,一起发生在黑龙江省的特大强迫劳动案件,在得到媒体曝光之后,迅速占据了舆论焦点。自2012年起,在犯罪团伙的蒙骗与威逼之下,52名男子先后被囚禁在工地、工厂之中,沦为“奴工”,完全失去了自由和尊严。他们每天干活12小时以上,却几乎得不到任何报酬;其中有人因为想要逃跑,被打到吐血、牙齿脱落;工地生活条件极为恶劣,有人四年里只洗了一次澡……仅仅是听到这些细节,就足以令人感受到深深的不适,但是,对这52名“奴工”而言,这些却是他们在过去几年时间里,每天都要面对的日常。
这名穿蓝衣的男子名叫孙海达,是一名如假包换的90后,因为犯罪团伙的诱骗,他白白在痛苦中浪费了5年最宝贵的青春岁月。穿棕色羽绒服的男子周刚,则是一名小女孩的父亲,当他在2014年离开家想去“打个短工”的时候,绝不会想到自己要在4年之后才能重新踏入这扇家门,而此时的女儿,竟已认不出眼前这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爸爸。
2019年1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特大强迫劳动案件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四个团伙的13名犯罪分子因犯强迫劳动罪,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刑1年至6年。尽管在这场判决中,团伙中的犯罪分子悉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人们却难免对量刑结果感到有些失望。“强迫劳动”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法学术语,听起来没有多少感情色彩。然而,这些受害“奴工”的故事却是如此的活生生、血淋淋,让人无法不对他们产生深切的同情。
对加害者而言,被判有期徒刑,意味着他们将会在管理正规的监狱当中,接受宽严相济的司法改造。然而,曾经被他们所害的这52名“奴工”,在被囚的几年里却几乎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每时每刻都在遭受虐待。52名受害者,大多都被囚禁了三五年,因此,犯罪分子1到6年的刑期,难免令人担忧:这样的惩戒能否与其罪责相称,又是否足以令受害者感到安心?
事实上,就在这则新闻热传的同时,湖南保靖又曝光了一起11名智障奴工白天被迫劳动,晚上被关牛棚的新闻。当这类消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时,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杜绝这种强迫他人为奴的事件?社会又该拿出怎样的态度和手段?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社会各方理当充分尊重。但是,对判决结果的尊重,并不妨碍我们重新审视这类案件的恶劣影响,对这类恶行的严重性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课文里,我们都读到过“包身工”的悲惨生活。今天的中国,绝不应该再有这种“包身工”的生存土壤。对此,只有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那些试图诱骗他人成为奴工的恶人严加制裁,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就业保障、求职保护,我们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