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成为了家庭的日常代步工具,许多人为了方便,把随身常用的现金财物和衣物放在车上,随用随拿。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些财物,通过违法犯罪手段盗窃车内财物。砸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手段简单隐秘、对群众财产危害大,逐步呈现高发态势,已经成为了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也是公安机关的重点打击对象。

  今年国庆期间,济南市槐荫区连续发生盗窃车内物品案,嫌疑人猖狂作案,从大额现金到香烟、钳子等物,无所不偷,扰乱了国庆期间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槐荫分局成立“10.01”专案组,历时半个多月连续作战,成功抓获嫌疑人吴某,该吴某云南人,曾在国内多个省市流窜作案,有多次盗窃前科,流窜到我市后,平日里在一个待拆迁的废弃平房落脚,深夜时段实施作案,盗窃得到的钱财用于个人挥霍。经审查,吴某对在我市和北京、浙江等地盗窃车内物品作案30余起的罪事实供认不讳。

  槐荫公安分局局长张新华同志要求刑警大队针对年底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高发的特点,深入研判辖区发案规律,再接再厉,持续专项打击盗窃车内物品案件,提升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分局熊俊杰副局长靠前指挥,专案组深入开展工作。

  11月26日凌晨,济南槐荫区桃园小区发生两起盗窃车内物品案,经查,嫌疑人是一名男青年,作案手法老练,反侦查意识强,变装作案,利用多种方式混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专案组缜密侦查,对嫌疑人的作案特点进行分析串并,认定近日来发生的多起案件系该男青年实施,并案开展侦查。

  随着侦查的逐步推进,专案组逐步摸清了男青年的活动轨迹、作案手段和交通工具,最终锁定其真实身份系宋某,居住在我市二环西路附近某小区。宋某作案胆大妄为,曾经对同一辆车先后两次下手,第一次车主损失不大,没有报警,再次被砸车玻璃盗窃后,车主选择了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竟然是同一个人干的。

  12月3日早上,宋某刚刚走出家门,被蹲守已久的办案民警一举抓获,当场查获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赃物一宗和假发、口罩等作案工具,宋某对因图财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匡山派出所民警吴天伦介绍,宋某今年27岁,在作案过程中戴假发、戴口罩,并且新买了螺丝刀,作案时间一般在后半夜,作案十余起,主要盗窃车内手机、笔记本电脑、香烟、纪念币等,涉案价值大约1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