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济南浙商皮革城已经更名为万博国际广场,如今该商场已经入驻了某大型家居企业以及某二手车企业。12月1日,购买万博国际广场商铺40年使用权的济南市民张强(化名)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是一份印有商场运营企业公章的通知,通知要求她开具收取租金的发票,相关的税金由她承担。
据张强介绍,她购买商铺40年的使用权就是为了投资,前四年的都可以正常收到返租收益,然而第五年却要先交税才能返租。对此,张强认为自己获得的投资收益,相关税金由商场运营企业来承担。然而,商场运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税金由商铺使用权购买者承担是合同约定。
前四年返租很正常
据了解,万博国际广场位于无影山北路76号,紧挨着小清河,张强说,万博国际广场在2014年的时候还叫济南浙商皮革城,而购买商铺40年的使用权可以获得比银行利息高很多的收益。
2014年7月份,张强花费70多万元购买了一个40平方米的商铺,并获得了商铺40年的使用权。“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租期自2014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止。”记者注意到,张强不仅与济南浙商皮革城有限公司签订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返租经营),不过合同约定出租的期限是5年。“这五年有一个返租的比例,是逐年增加的。”张强说,济南浙商皮革城开业以后不温不火,这家企业就在2015年撤走了,之后商场就由济南祥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商场的名称也改为了万博国际广场。
这种情况下,张强之前所签订的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返租经营)都进行了改签。“后来,又招商引进了一家大型家居企业。”张强说,虽然商场运营单位发生了变化,但是前四年的返租都按时打到了她的个人银行账号。
收到快递通知,返租先交税
“之前的时候,商场运营企业都是在11月28日开始返租,有可能会晚几天,但是都会在10天以内返给我们。”12月1日,张强收到了一份快递,里面是一份由商场运营单位印发的通知,而通知上却让她交纳前四年未曾交纳过的税金。
“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在您办理租金收取业务时需提供发票。”这份印有济南祥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书面通知书上,该公司给业主们提供了两种开具发票的方式,业主可以选择到税务局开具发票或者委托济南祥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开发票。
通知显示,业主自行到税务局开具发票的时候,需持有“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铺的租金合同(或委托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到天桥税务局代开发票窗口直接办理。
如果业主委托济南祥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开发票,须持“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铺的租金合同(或委托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影山公馆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代开发票所需支付款项,由业主承担支付或者由应支付租金中扣除。
市民质疑:为啥让他们交税金
据张强所提供的《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显示,第一年的租金为总房款的7%,第二年的租金为总房款的8%,第三年的租金未总房款的9%,第四年的租金为总房款的11%,第五年的租金为总房款的13%,结算方式是按年结算一次性结算。“五年返租了房款的将近一半,这也是我购买商铺40年使用权的一个重要原因。”张强认为返租就是投资收益,而且五年以后商场运营单位可以总房款110%的价格回购。
张强称,前四年的商铺返租根本没有涉及税金的问题,因此她对第五年返租需要交税的事情非常不解。
运营企业:合同约定由市民交纳
12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影山公馆见到了济南祥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大约有700多个业主吧,现在已经有300多人交税了。”“合同上有规定,相关的税金由购买商铺使用权的市民来承担。”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让购买商铺使用权的市民开具发票,而相关的费用由市民承担,并且承认必须先缴纳税金才能返租。
税务部门:税款问题协商解决
12月11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房屋租赁过程中的确要交纳房屋租赁税,但是具体由谁来承担,需要商场运营企业与购买商铺的市民来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税金纠纷不该影响市民收取商铺返租
针对张强等人遇到的问题,记者于12月11日下午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杰,他说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要先支付税金再返租的话,那么税金方面的纠纷并不影响市民收取商铺返租,而且市民可以利用相关违约条款进行维权。
张海杰称按照市民返租的惯例,相关的税金并不是由市民承担的,那么按照管理后期也不应该由市民承担。不过,张海杰称相关最终由谁来承担,关键还要看相关的证据。同时,张海杰提醒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有关税金的条款,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