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道交通的票价并非确定了就不再调整。票价听证方案中明确,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协调人民群众、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城市财政的利益关系,制定济南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这一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调整公式,每年对轨道交通平均票价定期监督及评估,以3年为票价调整周期,依据前两年调整公式测算结果,计算轨道交通平均票价累计变动幅度,当累计变动幅度大雨等于0.5元时,启动年度调价,未达到上述启动条件时,当年不作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当满足济南市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提出票价调整建议,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机制及相关规定,对票价进行调整,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以六年为一个周期,对票价动态调整公式进行评估,如需修订、应经听证会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