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力度,由院检察长与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办案组,依法从快批捕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刘某等六人。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等人,于2015年以来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芝罘区范围内实施暴力讨债、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毁损他人财物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山东检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准、打狠、打出声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及时派出骨干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侦查行为,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确保打击效果。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91起。与此同时,严格办案程序,严抓业务培训,组建专门人才库,省、市检察院包片、包案指导,市、县检察长带头办案,确保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