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2018年6月19日,经中共德州市委批准,中共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委对夏津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6月20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建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并据为已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李建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州市纪委常委会、德州市监委委务会研究,报中共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