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7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及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将设置65处事故快处点(名单附后)。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经劝阻仍不撤离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3种情况应走“快处快赔” 该撤不撤罚款200元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驾驶人应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办理理赔手续。

  以下6种不属于快速处理的情形,需立即报警: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快处快赔这样做 保证安全最关键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需按一定流程进行“快处快赔”。首先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然后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取证时,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现场方位照3-5张(要拍摄内容含括现场环境、标志标线、车辆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迹及散落物、车辆全貌及损坏情况、驾驶人和车牌等内容)。离事故现场4至5米,按以下角度拍照(能反映出事故车辆和路面标线即可)。

  随后,双方应互相查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并互留联系方式。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时,应注意来车方向车辆,确保安全。撤离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赶往最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后续事宜。发现对方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应当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