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济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天桥区桑梓店 大郑村有人私自砍伐树木,接到举报后,济南市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大 队和天桥区农发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大郑村村民刘某甲和刘某乙因嫌自己地里的树遮挡阳光,影 响庄稼省长,在未办理采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家地里的树砍伐 。经过技术人员测量,刘某甲砍伐19棵柳树,树木蓄积量3.5立方米; 刘某乙砍伐37棵杨树,树木蓄积量4.7立方米。

  刘某甲和刘某乙两人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的规定,构成滥砍伐 树木行为,责令两人补种滥砍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对刘某甲处以1500 元罚款;对刘某乙处3000元罚款。

  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