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月2日发布公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2018年上半年依法注销了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等15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月2日发布公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2018年上半年依法注销了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等15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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