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经过表决,

  任命:

  郑阳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宋新胜为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侯建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克宁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阳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胜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培强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李建军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大众日报·山东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