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1、东昌府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原副主任科员狄晨争、刘兆杰、科技科原科长赵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2年,狄晨争任职期间,在“聊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过程中,作为分管该项工作负责人,履职不力,致使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套取专项资金40万元;2013年,刘兆杰任职期间,在“聊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过程中,作为分管该项工作负责人,履职不力,致使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套取专项资金50万元。赵松作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未认真审核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致使以上4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套取专项资金90万元。2017年7月,东昌府区纪委分别给予狄晨争、刘兆杰、赵松三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东昌府区政府、东昌府区监察局分别给予三人行政撤职处分;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分别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2、临清市地税局原党组成员、原纪检组长马延征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1年,马延征任职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徇私舞弊,未能如实确认土地应税面积,致使海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少缴土地使用税共计10.94万元。临清市纪委给予马延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聊城市地税局给予其免职处分。

  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副主任科员高莹莹、许营镇建委原主任李效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6月,高莹莹任职期间,在危房改造巡查监督及对2015年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发现许营镇韩庄村新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在危房改造完工验收时做出合格结论;2016年,李效华任职期间,对危房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许营镇韩庄村新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分别给予高莹莹、李效华党内警告处分。

  4、冠县梁堂镇人大副主席陈洪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09年至2016年,陈洪丽任梁堂镇经管站站长期间,在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梁堂镇发生2起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共计套取17.53万元。冠县纪委给予陈洪丽党内警告处分。

  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1、临沭县郑山街道姜屯工作区副主任周鹏会议期间玩游戏问题。2018年2月12日8时57分,郑山街道姜屯工作区副主任周鹏,在街道五楼会议室观看纪律作风整顿专题片时,用手机玩“保皇”游戏。临沭县纪委给予周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郑山街道姜屯工作区书记张奎华作出书面检查。

  2、临沭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军休所所长刘方伦工作时间使用手机玩游戏问题。2018年2月7日11时6分,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军休所所长刘方伦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用手机玩“斗地主”游戏。临沭县纪委给予刘方伦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夫方作出书面检查。

  3、沂南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恒工作时间玩游戏问题。2018年2月5日16时15分,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恒上班时间使用办公电脑玩象棋游戏。沂南县监委给予杨永恒警告处分;责令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泽祥作出书面检查。

  4、沂南县孙祖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高纪贵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2月6日14时4分,孙祖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高纪贵使用办公电脑观看爱奇艺网视频《笑傲人生》。沂南县卫计局给予高纪贵警告处分;责令孙祖镇卫生院长王发生作出书面检查。

  烟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汝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孙汝成任职期间,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违规给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6000元。张格庄镇党委给予孙汝成党内警告处分。

  2、莱阳市城厢中心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尹德斌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7年,尹德斌用单位公车专用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7479.78元。莱阳市纪委给予尹德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责保管加油卡的总务副主任兼会计左蓬勃党内警告处分。

  3、长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大队长孙明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17日上午,孙明瑞驾驶单位执法用车到某小区办私事。长岛县纪委给予孙明瑞党内警告处分。

  济宁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1、兖州区小孟镇后吴村原村主任范西宾非法拘禁案。范西宾在担任兖州区小孟镇后吴村村主任期间,因经济纠纷,伙同仇某某(小孟镇后吴村人)等人将张某某从山东省宁阳县东疏镇家中带至兖州区某酒店非法拘禁30余小时,期间多次对其进行殴打。范西宾被判处刑罚;依法终止村主任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微山县韩庄镇大公村原村主任王军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王军在担任微山县韩庄镇大公村村主任期间,在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韩庄镇滨湖花苑小区项目过程中,采取威胁、阻拦他人向工地供料等方式,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工地强行出售建筑材料,销售金额87万余元。2015年春,王军趁滨湖花苑小区工地停工之机,强行拉走承包人魏某某工地上的钢管(1000余米)、卡扣(800余个),后仅归还少部分物品。王军被判处刑罚;依法终止村主任职务。

  3、鱼台县王庙镇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柱军寻衅滋事案。马柱军在担任鱼台县王庙镇马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事与同村马某某产生纠纷,2017年7月21日授意其子纠集其他社会人员4人蓄意报复。次日,马柱军带领其子等5人逼停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马某某,并持钢管、木棍拦截追赶马某某,致其左脚受伤,在其逃跑后,用钢管、木棍将其电动车损毁,并将该车推到路边沟渠内。马柱军被判处刑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营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安全生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1、广饶县城管执法局、质监局履行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广饶县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企业非法经营、违规使用LNG监管不力,未将责令停产停业等执法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广饶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经营使用液化气的单位监管不到位、排查不全面,部分餐饮场所存在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广饶县纪委对县城管执法局、县质监局通报批评,对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杰、时任安全办职员(主持工作)朱峰诫勉谈话。广饶县政府对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徐美符、县质监局局长崔志远进行约谈。

  2、利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利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未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未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演练评估、未针对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工作记录和台账。利津县纪委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通报批评。利津县政府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顾国岭、节能办主任李光明和煤电油运办公室主任张洪军进行约谈,责令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3、河口区农业局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河口区农业局对农业机械挂牌工作不重视,对农业机械未挂牌问题纠正不及时,造成全区农业机械大部分未挂牌;未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涉农企业制定和落实监管措施,存在安全隐患。河口区纪委对区农业局通报批评。河口区政府对区农业局局长高连欣、主任科员于耀新、区农机管理中心主任王洪志约谈,责令王洪志和区农业局办公室职员邱景华作出书面检查。

  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履职不到位问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东营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金水农贸市场开展的安全巡检具体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致使金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一所所长刘斌通报批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崔晓莉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刘斌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东营区海洋渔业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东营区海洋渔业局未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实行闭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东营区纪委对区海洋与渔业局通报批评。东营区政府对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王桓台、主任科员纪玉泉约谈,责令渔业股股长王国峰作出书面检查。

  6、垦利区气象局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垦利区气象局对防雷安全监管重视不够,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不到位,雷电灾害安全防御拉网式检查不及时。垦利区纪委对区气象局通报批评。垦利区政府对区气象局局长李玉平、副局长刘岩约谈,责令刘岩作出书面检查。

  7、东营区、广饶县部分镇街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不学习不掌握问题。东营区东城街道、六户镇,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陈官镇5个镇街对学习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不重视,部分镇街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不学习、不掌握,测试不合格。东营区纪委、广饶县纪委分别对以上5个镇街通报批评。东营区政府、广饶县政府分别对以上5个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