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放不放鞭炮免不了旧话重提。不过,今年山东这些城市动了真格。2018年1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开始施行。从1994年以来,济南对于鞭炮“由禁改限”、“由限改禁”,两次反复,正是中国城市“禁鞭”的艰难写照。然而随着人们观念的发展,如今已经到了实质性改变的时候。

济南“禁鞭新规”1月1日起实施济南“禁鞭新规”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济南禁放区域划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本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二是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政府划定并公布);三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四是市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各类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和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等人员密集的10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些地区也推出“禁鞭令”

  除了济南,省内多个市(县)区也陆续画出各自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禁鞭”也因此成为山东民众环保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

  [德州]

  所有鞭炮都攒到这三天来放吧

  德州新闻网今年11月曾撰写文章表示,德州市拟就燃放烟花爆竹出台管理规定,除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领导,还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文中指出,德州市对于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同时提出明确规定:德州主城区(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西至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全境、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限制燃放的区域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全天。上述时间外的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滨州][滨州]

  全年只有这7天不“禁鞭”

  今年8月,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年除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五)、元宵节(正月十五)外全时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除规定要求,滨州市主城区的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区)建成区;北海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为禁放区域。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商业密集场所;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为重点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如遇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指定燃放区及燃放时段。

  作为乡土中国特定环境里形成的民俗,不放鞭炮一度成为很多百姓难以接受的事实,但随着城市文明的进步,雾霾频率的增加,人们终于认清放鞭炮给城市带来的无法承受之重的现实。禁鞭不禁节,年味儿其实存于家人、团聚之间,而这才是值得我们更为珍惜和拥有的美好。

  (整合舜网、德州新闻网、滨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