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烟台蓬莱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处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案件起因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结果现在~两个在医院

  一个被刑拘。。。

我们往下看。。。我们往下看。。。

  案件回顾

  12月4日下午16时,王某驾驶摩托车带其女友到市场买菜,就把摩托车停在一摊位旁。这时韩某开车路过,因道路拥挤险些撞到王某。王某忿忿地看了一眼韩某。

  争吵中,韩某打开车门下了车,并拿出手机给其哥哥打电话,王某就和韩某厮打在一起,随后韩某的哥哥赶到也参与进来。

  落于下风的王某跑到临近的一处卖鱼摊,抓起了一把剪刀,先后将韩某的脸部和其哥哥的背部刺伤。

  以下内容慎入!!!

  ……

  ……

  ……

△受害人韩某△受害人韩某
△刺伤剪刀△刺伤剪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持剪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蓬莱公安

  其实大家细想想,

  打架者之间哪有什么深仇大恨,

  无非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每次控制不住自己

  要打架的时候记得算笔账!

  打架成本计算公式

  殴打他人=10日拘留+500元罚款+3000元医疗费+10日拘留少挣的1000元工资(每天按100元计)+因打架违反单位或公司规定被开除+影响子女参军或上警察学校的政审+心情郁闷……

  所以小编奉劝各位,

  打架之前好好想想值不值!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