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了2017年第一期重大节会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

  高密市坤朋酒楼使用的香椿芽咸菜亚硝酸盐不合格,被罚款5000元;潍坊东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筷子大肠菌群不合格,依法被给予警告;潍坊市寒亭区鑫玉酒店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寒亭区一家人小锅店酒店使用的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奎文区北海昊鸿小天鹅火锅店使用的甜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被处罚款5000元;临朐县辛寨快捷商务酒店使用的花卷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青州市福食园素食养生馆使用的花卷铝的残留量不合格,被处罚款50003.75元;潍坊峡山龙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被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