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0月13日讯(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今冬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济南计划改造5.3万户,力争改造9.4万户,这部分家庭使用清洁采暖方式均有补贴可拿。11日,记者了解到,有改造任务的各区街道居委会已陆续贴出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或有意向的居民要先登记,核实后可享受相应补贴。

  9月21日,《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市民使用家用燃气壁挂炉,分户式、集中式电采暖等清洁采暖方式,均有补贴可拿。《方案》明确,实施燃气壁挂炉、电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对购置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的费用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用气、用电相应补贴暂定3年。据悉,对此前已采用燃气壁挂炉或分户式电采暖的用户,经过各县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认定后,从今年供热季起,采暖用气、用电费用也会按标准享受补贴,但不能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采暖设备采购补贴。

  自10月1日前后开始,济南有改造任务的各区街道居委会已贴出通知,提醒使用壁挂炉或电采暖炉以及今冬新装或打算安装清洁能源采暖设备的居民前去登记,核实后可享受相应补贴。市中区王官庄街道一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国庆假期刚开始,一早来登记的居民就排起队,他们8天加班加点为1300多户居民登记,节后本来登记工作已截止,有居民反映假期外出没来得及登记,因此又延长了登记时间。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锦绣荣祥居委会则在微信群提醒居民,小区内没有区域化集体供暖的用户,可以电话报名。

  “很多使用空调采暖的居民也来问能不能享受补贴,因居委会没接到具体通知无法解释,只能先登记,能否享受补贴还要看最终的实施细则。”一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据了解,市财政、发改、经信、建委等部门负责制定出台气代煤电代煤推进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认定办法、资金管理支付,以及工程分阶段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从政策、制度方面推动清洁能源采暖方式的可持续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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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燃气壁挂炉采暖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按每立方米3.00元收费

  近日《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居民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的,不再执行阶梯气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居民采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

  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每立方米3.00元执行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发改委近日下文,自2017年供热采暖季起,居民采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每立方米3.00元执行;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按每立方米2.70元执行。济南市物价局济价格字[2015]90号文件中有关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和困难居民家庭阶梯气价的规定停止执行;对未使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普通居民家庭,阶梯气价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记者了解到,2007年,济南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从2.0元/立方米提高到2.4元/立方米;2010年,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该价格执行了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起,济南开始执行阶梯气价,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收费执行济价格字〔2015〕90号规定。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分两个阶梯,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内(含),每立方米3.0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普通用户和独立取暖用户第一阶梯气量维持现行价格2.70元不变,超过部分按调整后第一阶梯气价执行,不执行第二阶梯气价。

  此次调整之后,采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不再执行阶梯气价,年用气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家庭,取暖费用肯定会降低。除此以外,为了鼓励市民主动用电、天然气取暖代替以前的用煤取暖,济南日前也推出了具体的补贴措施。其中,对实施燃气壁挂炉改造的居民用户,对其购买燃气壁挂炉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用气费用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标准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此前已经使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的居民,从今年供热季起,采暖用气也会按上述标准获得补贴,不过不能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采暖设备采购补贴。(综合济南时报、齐鲁晚报、济南市政府网、齐鲁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