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0月12日讯(记者 王春令)@济南人,寄快递必须拿身份证啦,再不带身份证,小哥就要拒收啦!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发通知,就加强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发通告规定,快递人员要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不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运输、寄递。
为加强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维护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物流寄递行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事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寄递运营单位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经营物流寄递,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二)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不出示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不得运输、寄递;
(三)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四)对禁止运输、寄递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五)对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进行登记;
(六)不得违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在物流寄递经营过程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
(七)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八)在收寄、分拣、存储、运输、投递等营业场所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寄递物品、快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不得交寄国家法规规定禁止寄递、运输的各类物品;
(二)交寄物品时,应当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查验;
(三)配合做好寄递物品安全检查、开封验视和信息登记工作。
四、禁寄物品指在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如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物品以及违法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单位或公民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4日,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
1。传真:0531-85058969
2。电子邮件:86047158@qq.com
3。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3012房间,邮政编码: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