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0月10日讯 “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自9月26日在北京展览馆正式面向公众开放以来,前来参观的人士络绎不绝。据了解,本次成就展共设十个主题内容展区与一个特色体验展区,其中展出山东省图片30余张,涉及扶贫、教育、住房、司法等众领域,引发了山东民众的热切关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旅游成为了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以出境游为例,2016年我国公民出境游人数达到1.22亿人次,比2015年的1.17亿人次增长4.3%,继续蝉联全球出境旅游人次世界冠军。在境内外出游中,大部分游客能展现出良好风貌、文明素养、道德水平,但也有一些游客不遵守秩序,不讲卫生、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山东启动2017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行动
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积极践行文明出行观念,近年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创新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全省旅游志愿者深入重点景区、城市公园、市民广场等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向游客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劝导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游客争做文明旅游实践者,取得了良好成果。截至目前,全省文明旅游志愿者注册数量已超过2万人。
9月13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济南明府城百花洲景区举办“好客山东·文明同行”2017全省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张明池在致辞中表示,将继续以旅游志愿者为核心,开展“为好客山东加分”文明旅游系列活动,进一步拉近文明旅游与公众、游客的心理距离,不断提升市民、游客文明素养,让文明成为好客山东最美的风景。
倡导文明旅游要劝也要罚
文明旅游不仅靠“劝”,也要靠“罚”。针对最近几年在各大景区发生的不文明现象,山东有了处罚细则。
5月19号,《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通过,今年8月1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演艺活动或者刻字立碑、设立雕塑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对于经营者和游客的行为都做了进一步规范:圈占摄影、摄像位置,向摄影、摄像游客收取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人在禁火期、禁火区内吸烟、点火、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等,将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近年来“驴友”户外探险事故频发的现象,《条例》中明确划定了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区域、时间和非开放区域,规定游客不能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条例》还要求建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气象灾害的预防机制,在情况紧急时,可以临时关闭景区。对超过最大承载量接纳游客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依法处理。
文明旅游,到底是靠规劝、自觉,还是重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没有单一的答案。最好的办法就是靠规劝、自觉、重罚三者并重。有学者指出,重罚“到此一游”之类的不文明游客,也是与时俱进的创新之举。